被打的昆明理工大學大一學生張良斌。
  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合宇聰 記者今日從官渡區公安分局獲悉,關於“昆明一大學生因換零錢被3協警持鋼管毆打”一事,官渡警方經過調查處理如下:對持械進行毆打的協警進行治安拘留處罰,對涉事的兩名協警給予開除,並對小板橋派出所責任領導及民警進行問責處理。
  經官渡警方調查查明,2013年12月8日,小板橋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有人在超市使用百元假鈔兌換零錢,當事雙方發生糾紛。因當天正值小板橋趕集交通十分擁堵,出警車無法及時到達現場,接警後,派出所值班室指令離事發地最近的治安執勤點協警先期前往控制事態。二名協警到達事發地點及時勸阻當時雙方並要求到執勤點處理,張某某不予配合併與二名協警發生拉扯和肢体衝突,期間,協警餘某某持械打傷張某某。事後,傷者張某某已得到妥善醫治,經鑒定,張某某傷情為輕微傷。
  12月9日,張某某(男,20歲,昆明尋甸人)向官渡公安分局紀委反映,其於8日在小板橋一超市因假幣糾紛,報警後被小板橋派出所協警打傷。接到反應後,官渡分局高度重視,立即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
  12月13日,經調查取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官渡分局已對協警餘某某給予治安拘留處罰。依照有關規定對協警餘某某、李某某給予開除,對小板橋派出所責任領導及民警進行問責處理。
  據瞭解,被打的張某某系昆明理工大學大一學生張良斌。事發當日,他在昆明官渡區小板橋一家超市做兼職銷售方便面時,與人因串換零錢發生糾紛,報警後竟被小板橋派出所警務亭3名身穿制服的執勤人員打傷,張良斌被帶到執勤點辦公室後,3人讓他雙手抱頭蹲在地上,繼續用鋼管打他的背和腳。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書顯示,張良斌為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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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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